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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支部:

在纪念建党93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公司党委要求学院分党委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和方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评估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西电党组〔2008〕1号)进行。

二、党支部工作评估

党支部工作评估以量化测评指标为基本依据,采取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和分党委(党总支)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

2.党支部自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大会进行汇报。根据支部工作总结,并结合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工作实际,由党员对支部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原则上教职工党员全部参加,员工党员的参与率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3.分党委(党总支)考评。分党委(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支部进行考评。

4.确定支部评估等次。党支部评估分数确定方法为:

(党支部自评分×50%)+(分党委/党总支考评分×50%)=党支部评估分数。党支部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75分至89分为良好,得分在60分至74分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工作评估情况于6月18日前报公司党委。相关表格将发至各支部书记邮箱。

四、有关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工作评估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必须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研究讨论,做出具体安排,避免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联 系 人:马富强

电 话:81891350

电子邮箱:twh554@126.com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分党委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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