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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一) 按当月收入计算

应纳税额=(酬金总额+当月应税工资-3500)*税率-扣除数

(二)按年终奖计算(对每个纳税人,一年只许采用一次,此次扣税即采用此方法)

1、先将个人酬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期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个人当月应税工资高于3500元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酬金总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当月应税工资低于3500元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酬金总额-(3500-应税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1): 应税所得≤1500 税率为 3% 速算扣除数为0

1500 <应税所得≤4500 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为105

4500 <应税所得≤9000 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为555

9000 <应税所得≤35000 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为1005

35000<应税所得≤55000 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为275

注(2): 当月应税工资=应发工资总额-独子费-养老补贴-养老保险-公积金-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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