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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学院: 根据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的有关协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开始评定2013年“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及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计划内福建籍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国防生不参评)。

二、奖励金额与奖励条件

“星网锐捷奖(助)学金”分为优生奖学金、科技活动奖学金、特困生助学金三种,获奖员工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优生奖学金:

申请候选人需获得2013年国家奖学金或2012-2013学年学校奖学金,具体奖励额度如下:

(1)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或校特等奖学金,奖励1500元;

(2)获得bv伟德国际体育学年一等奖学金,奖励800元;

(3)获得bv伟德国际体育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500元;

(4)获得bv伟德国际体育学年三等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中“学习进步奖”,奖励300元;

2.科技活动奖学金:

申请候选人需在2012-2013学年间参加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和课外科技活动竞赛并获奖(例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程序设计大赛、信息安全技术大赛、“挑战杯”活动等),具体奖励额度如下:

(1)获得校级前三等优胜者,奖励500元;

(2)获得赛区前三等优胜者,奖励1000元;

(3)获得全国及以上前三等优胜者,奖励2000元;

对于一项或几项科技活动,只按照参加者在年度比赛中获得的最高奖项颁发奖金,不重复颁奖。

3.特困生助学金:

每人资助2000元,申请候选人需获得2013年“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并且当年成绩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申请候选人要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5.三种类型的奖学金,每学年只能参评一类,在校期间每类奖学金最多只能获得一次。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对相关同学要广而告之。

2.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双面打印),开具专业成绩排名证明(附件二)、本学年获奖证明(附件三),上交学院。学院依据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11月15日(周五)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员工工作处员工管理科。

3.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经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学校共同审定后,由学校下文向学校公布获奖员工名单,同时发给奖励证书及奖学金。

4.材料填写不认真、不完整或内容不真实者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申请表(2013)

附件2: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附件3:获奖证明

员工工作处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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