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类项目申请与资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1/19 00:00
作者:
点击数:
为做好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类项目申请与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由探索类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科学研究院负责监督工作;
二、2016年度自由探索类项目全校计划资助经费总额为1000万元,与2015年度持平;
三、科学研究院已将计划总经费分配至各学院。分配依据为:各学院2015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及资助情况、各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和各学院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组织完成情况等;
四、原则上,自由探索类项目的资助对象为45岁以下,且不具有正教授职称的青年教师。资助强度为:理工类不超过10万元,经管类不超过5万元;
五、2015年度已获得自由探索类项目资助、或已往承担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且完成情况不好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六、研究周期为两年(2016年1月-2017年12月)。
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院的项目申请与评审工作,请于2016年3月1日将申请书一份加盖学院公章、评审情况说明(请附上申报数和资助数)和项目资助清单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科学研究院将视各学院的组织完成情况,在明年的经费分配中予以考虑。
附件1:2016各学院经费分配表
附件2:2016自由探索类项目资助清单
科学研究院
201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