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引才、育才、留才、用才的实施工作,建立符合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评价体系,西安市人社局根据西安市委、市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市字[2017]47号)文件精神,出台了《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为方便公司教职工办理D、E类人才认定,公司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将协助有需求的教职工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请有意愿申请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2.各二级单位指定专人汇总本单位人员申请表,并将电子版汇总后于2018年6月5日前统一发送到人才开发科邮箱,纸质申请表交至南校区办公楼314室。
3.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进行网上申报,待西安市人社局初审通过后,将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4.认定成功后,领取相关材料和认定书。
二、相关说明
1.本次申请认定工作本着自愿原则,申请认定工作定期开展。公司本次认定工作于5月22日开始,6月5日结束。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了解人才分类认定要求和相关政策。
3.按照中共西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仅适用于西安市引进人才,不对中省单位及高校开放。高校教职工若在西安市所属辖区县、开发区有成果产业化,则可通过该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教职工可直接向成果产业化落地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智 文 尹雪聪
联系电话:029-81891796
电子邮箱:rckfk@xidian.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附件详见http://rsc.xidian.edu.cn/html/rcb/notice/2018/0522/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