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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3-2014年度“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以及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学院结合文件要求和公司实际,安排有关工作如下:

一、 师德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

1、评选条件

(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勇担社会责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行为文明,举止得当,身心健康,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廉洁从教。

【2】公司产品质量高、效果好,工作业绩突出。敬业爱生,坚持德育为先,与员工广泛交流,言传身教,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教学任务饱满,能够主动参与公司产品改革,勇于承担科研任务,各方面成绩突出。

【3】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或者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2)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发生,无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效果突出。

【2】单位团结和谐,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员工,为人师表,受到员工、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2、推荐程序及名额

集团分配公司校级先进名额为: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2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名额不限。

(1)、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标兵)”须附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推荐的“师德建设先进集体”须附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各类事迹须生动具体、数据详实。

(2)、学校组织校级先进候选人网站投票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比,确定校级“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二、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1、评选条件

行政先进集体能够认真开展“三育人”活动,业务工作突出,无违法违纪事件。其中,教学单位能够积极参加公司产品改革,勇于承担教学任务,师生联系紧密,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服务单位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工作成绩突出。

行政先进个人能够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或者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优秀教师要热爱教学工作,认真执教,教书育人,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突出;先进工作者要在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尽职尽责,勤奋上进,勤政廉政,业绩突出。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能够关心和支持校的改革和发展,能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种工会活动,热心为群众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得到群众好评。

2、评选要求及名额

(1)、评选活动要程序规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真正的先进评选出来,严禁“轮流坐庄”。

(2)、学校分配公司的校级先进名额为:优秀教师2名、先进工作者1名、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校级行政先进集体1个;校级工会先进集体1个。

(3)、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填写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三、评选时间安排和要求

1、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分别推荐1名师德先进个人和1名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以及先进集体材料。学院将根据报送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公司上报校级先进名单。未上报校级的个人和集体,将作为院级先进在学院予以表彰。

2、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以及推荐的校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或行政先进集体),均需填写推荐登记表,并于6月26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

附件1: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荐登记表

附件2:师德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附件3:校级先进个人(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表

附件4:校级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附件5:校级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

附件6:校级先进个人(工会)评选推荐表

附件7:校级先进集体(工会)评选推荐表

附件8:教育系统从教30年申报表

物理与光电工程公司党委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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