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近日接教育部科技委发文通知,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之间。
3、通过多年国防科研积累,已经公开的国防科技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进行申报;处于保密阶段的成果不得申报。拟申报的成果需由学校严格把关,并出具学校相关保密情况证明。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以教育部直属高校名义推荐的项目,每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3.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4.《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可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719/index.html。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4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受理推荐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最后期限为2014年11月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但已推荐的项目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将新的补充材料在2014年度科技委年会召开前(12月5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校内各相关单位至多推荐1个项目,并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推荐。
附件2: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