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校聘任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括: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通信与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集成电路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一、岗位要求

1.熟悉教学科研工作,在相关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并取得较好成绩。

2.具有较强专业水平,熟悉实验教学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在国内外本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3.热爱本岗工作,能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实验教学中心的研究管理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善于化解各种矛盾。

4.明确国家示范中心发展目标与思路,且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善于研究解决实验中心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二、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热爱实验室管理工作,与实验室团队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教学和科研任务。

2.全面主持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验教学任务,不断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源,合理配置实验技术队伍、实验仪器设备,保证高质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带领实验教学中心,依托团队建设,吸取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完善实验课程体系,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员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活跃的创新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积极开展开放实验,加大对实验教学中心的宣传力度,提高实验室开放度;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实验室技术条件和环境,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实验教学与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4)作为教学实验中心的第一负责人对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

3.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规范,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4.负责组织实验教学中心各层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实验团队建设。教学实验中心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营造实验教学中心教师的学习氛围,努力提高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队伍水平。

5.主持并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公司产品实践改革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实践教学大纲的制订和规划工作。

6.负责向学校推荐教学实验中心副主任人选,并根据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副主任岗位职责。

7.定期组织自查,总结实验教学中心的阶段性工作,并向校级有关管理部门汇报中心的全面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运行情况。

三、聘期

聘期四年。

四、报名办法

中心主任的确定须经个人报名或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公开答辩、组织考察、公示任命。

1.报名条件

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退休前能够干满一任。

2.报名及推荐办法

个人应于10月9日前提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申报、选聘推荐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到相关学院。公司党政联席会确定本学院的推荐人选,于10月15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至教务处。

联系人:黎娜王小娟

联系电话:81891766

3.其他说明

各学院均可以通过公司党政联席会推荐各中心主任人选。但各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当推荐出相应中心的主任人选。

通信工程学院应当推荐电工电子实验中心、通信与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人选;

电子工程学院应当推荐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人选;

计算机学院应当推荐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人选;

机电工程学院应当推荐电工电子实验中心主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主任人选;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应当推荐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人选;

微电子学院应当推荐集成电路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人选。

附件:申报推荐表下载

2013年9月27日

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处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新生之友”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十一”国庆节后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