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013年12月1日起,计划财务处将试运行无现金报账(仅限交通银行基本账户经费),将所报销款项转到经费负责人指定的交通银行账户中,请广大教职员工在报账时提供准确的账户名(工资号)、交通银行账号和经办人联系电话。无现金报账适用的报销审批表、借款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请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1、报销审批表(无现金报账)

2、差旅费审批表(无现金报账)

3、借款审批表(无现金报账)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1月28日

上一篇:关于召开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协调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提交2013年度专利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