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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卫星通信技术、卫星导航技术的综合应用以及空间技术与其他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发挥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辐射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请国务院各部门组织申报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1. 组织实施。各单位相关人员根据《空间技术应用专项重点领域指南》(见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2),研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要注重产学研用相结合,面向市场、突出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 项目申报。请有关单位将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八份及电子版于2015年12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办(330房间)。

3. 其他要求。所申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已实现重大突破,鼓励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重点支持自主卫星应用。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3年。

联系人:许权利 王毅

联系电话:029-88202418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 空间技术应用专项重点领域指南

2.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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