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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第七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公司此次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 申请人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 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 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5. 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6)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申报第5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7)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7.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2. 申请人于2016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交至人事处人才办-人才招聘科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纸质申请书1份(校验码须与网上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三、相关说明

1.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专家通讯评议采取网上匿名评审方式,申请人不得在申请材料中有意泄露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设站单位等,一经查出,取消其申报资格。

2. 涉密项目允许申报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项目是否涉密由设站单位认定并出具公函。

3. 涉密项目申报、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申报,材料均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人需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登录页面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3份,刻录光盘1张,交所在设站单位。

4. 为提高申报写作质量,请申报人须仔细阅读《201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的特别资助通讯评议标准,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部门

集团博管办

联系电话:029-81891773

国家博管办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

联系人:池莲子、张永涛、王添翼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010-82387704、62335023 传真:010-62335395

E-mail: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

人事处/人才办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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